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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的相关工作

来源:www.nmgxxwy.cn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物业维修的相关工作

  1.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计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如果业主确实需要依法改变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应当通知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如果物业管理企业确实需要改变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使用,业主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由于维修财产或公共利益,业主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批准;物业管理企业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道、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维修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原因.维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要及时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


  2.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居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栋住宅建筑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的公共部分.公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公用设施和设备的,应当取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的收入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护资金,也可根据业主会议的决定使用。当财产存在安全风险,危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业主应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经业主会议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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